旺龙蚂蚁丸治疗风湿30年 全国“七五”科技成果金奖 美国发明专利 第三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尤里卡世界发明金奖 山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免费咨询热线:0351-4174509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

类风湿性关节炎西药治还是中药治好

发布日期:15-11-02 08:55:10  点击次数:[]  来源: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

  类风湿性关节炎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疾病,目前对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还是以药物为主,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药物有很多,中药和西药都有,那么类风湿性关节炎西药治还是中药治好呢?下面听听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的专家为大家做的分析。

类风湿性关节炎西药治还是中药治好

类风湿性关节炎西药治还是中药治好

  类风湿性关节炎治疗药物主要有一线用药:非甾类抗炎药,二线用药:缓解病情药即抗风湿药,糖皮质激素。 虽然非甾类抗炎药和糖皮质激素可以减轻症状,但关节损害可持续存在并进行性发展。缓解病情药有降低或防止关节破坏、保持关节完整性及其功能的作用。西药虽然能快速的的缓解病情,但是长时间的服用会导致引起消化道出血、消化道溃疡、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副作用,不宜长期的服用。

  中医治疗此病是以辩证施治、综合调理为主。经较长时间服药,可以控制病情的发展,提高生活质量。对于起病较急的患者,可以使用激素或者非甾类抗炎药,一是快速缓解症状,二是控制炎性蔓延加重病情。但是在病症得到缓和时,在医生的指导下适当减少西药用量,直至断绝西药治疗。病情缓和期要选用中药调理。旺龙蚂蚁丸是纯天然的中药制剂,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内调理肝肾,活血化瘀,祛风散湿。治疗效果显著,安全无任何毒副作用。价格低廉,适合患者长期服用。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 中医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受好评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主任医师郭来旺,用旺龙蚂蚁丸治疗类风湿病,为国内外一大批患者解除了缠身多年的病痛。专家们评审一致认为该成果为国内首创,居国内领先水平。旺龙蚂蚁丸,是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专家自主研发的治疗效果最明显的纯中医药物。旺龙蚂蚁丸以棕褐沙林蚁为君药并辅之以人参、制川乌、桂枝、透骨草、伸筋草、川桐皮、丹参、鸡血藤、蜈蚣、乌梢蛇、苍术、黄柏、薏苡仁、泽泻等十五味地道中药材组成,其中棕褐沙林蚁里的“抗风湿骨病核心物质”-蚁醛肽是治疗类风湿的关键,棕褐沙林蚁独含抗风湿因子,对风湿骨病有奇效。

  郭来旺经过10多年的反复试验,从众多的蚂蚁中选择了优质野生药蚁为主药,配合其他多种行气活血、补肾健脾、化湿通络、祛风散寒、强筋壮骨的名贵中药材,研制成适合腰腿痛、关节肿胀、变形畸形、屈伸不利等不同症候类风湿患者使用的4种型号的纯中药旺龙蚂蚁丸制品,经我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以及日本、巴西、美国、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众多患者使用,效果肯定。旺龙蚂蚁丸曾荣获全国“七五”科技成果金奖;山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类风湿性关节炎西药治还是中药治好?以上的相关介绍,想必大家都了解了吧,由于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治疗比较长的疾病,建议还是中药进行治疗,中药相对于西药来说副作用是比较小的,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采用旺龙蚂蚁丸治疗各类风湿性疾病,效果确切,是您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理想选择。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
品牌视频
医院荣誉
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
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
第二批山西省优秀专家
第二批山西省优秀专家
第三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
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科研成果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大楼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郭来旺院长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郭来旺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查房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查房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会诊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会诊
服务中心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电话咨询
QQ咨询 在线咨询
路线查询
24小时健康热线:0351-4174509
接诊时间早8:00-晚18:0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南路412号
互动关注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微信
扫描微信二维码 微信帐号:jkxlfs
医院地址:山西太原市建设南路412号(建设南路南十方街口)
医院电话:0351-4174509 传真:0351-4051165
手机/微信:15103416477(微信预约专家免挂号费30元)
官方微信: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公众微信二维码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专家咨询微信
网站首页 |  来院路线 |  医院介绍 |  先进技术 |  专家团队 |  医院新闻 |  专利推广 |  康复案例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2020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晋ICP备11002981号-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晋卫网复审【2014】第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