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龙蚂蚁丸治疗风湿30年 全国“七五”科技成果金奖 美国发明专利 第三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尤里卡世界发明金奖 山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免费咨询热线:0351-4174509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骨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的治疗>>

治疗骨关节炎一定要找对源头

发布日期:18-01-21 10:42:51  点击次数:[]  来源: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

  治疗骨关节炎一定要找对源头。这些年来,通过专家们的临床研究发现,骨关节炎的发病率一年比一年高,给患者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而人们一般不重视导致关节炎的病因,这就可能会使得此病危害到更多人。在治疗骨关节炎之前,也要先找对发病源头,这样才能够有针对性的治疗。下面就来听听专家的详细介绍吧。

  治疗骨关节炎一定要找对源头。

  1、肥胖:肥胖的体重增加了关节的负荷并由于姿势、步态等的改变,导致关节的生物力学都有所改变。大多数肥胖者膝骨关节病变的常见部位集中于内侧软骨。

  2、气候因素:常居住在潮湿、阴冷环境中的人多有症状。这可能为温度底,骨内血液循环不佳所致。

  3、年龄:是关节炎的病因里的最危险因素,发病率随年龄成正比。随着衰老,膝关节的重复使用可刺激软骨发生炎性改变。

  4、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专家说,酸性体质的人会造成大量的钙流失,钙平衡的失调会导致钙在软组织中堆积,引起肌肉疼痛,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骨骼末端会接合,融合在一起。

  4、骨关节炎的病因还有过度疲劳和膳食不平衡会导致酸性体质,软骨浸泡在酸性体液中就会降解,滑液的润滑效果也会变差。损失的软骨成分同时存在于软骨和骨骼中,导致骨骼末端变得不平滑并形成骨刺(大的骨骼突起)。由此引起的发炎会限制关节的运动。

  治疗骨关节炎一定要找对源头。找到骨关节炎的源头,也可以帮助患者根据病因来用药,有针对性的用药才能够加速患者康复的速率。这里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由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专家自主研发的旺龙蚂蚁丸。
治疗骨关节炎一定要找对源头

  旺龙蚂蚁丸—治疗骨关节炎最有效!

  旺龙蚂蚁丸的组方是空前的,仅用15种纯天然绿色药材就完成了科学的配伍:棕褐沙林蚁(蚂蚁中的极品)、人参、制川乌、桂枝、透骨草、伸筋草、川桐皮、丹参、鸡血藤、蜈蚣、乌梢蛇、苍术、黄柏、薏苡仁、泽泻。其中棕褐沙林蚁、人参具有补肾健脾、通络止痛之功效;制川乌、桂枝、透骨草、伸筋草、川桐皮具有祛风散寒除湿、通络止痛之功效;丹参、鸡血藤、蜈蚣、乌梢蛇具有活血化淤、通络止痛之功效;苍术、黄柏、薏苡仁、泽泻具有祛湿消肿之功效。诸药配伍共奏补肾健脾、祛风除湿、活血通络之功效,用于脾肾两虚,寒湿瘀阻型痹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是治疗关节肿胀疼痛、屈伸不利、晨僵、关节作冷、疼痛夜甚、关节畸形、畏恶风寒、手足不温、神疲乏力等症的首选良药。

  并且,棕褐沙林蚁无毒无害,在增强体质,改善精神状况,纠正贫血,增强食欲,面色光泽有华等健身的基础上,使关节肿胀消退,萎缩肌肉恢复,僵硬的关节活动灵便,疼痛逐渐消失。在治疗了二十几年的时间里,旺龙蚂蚁丸治愈了上万例骨关节炎患者,减轻了患者的痛苦和负担,让患者们能够更勇敢的迎接新的生活。

  如果对于骨关节炎的病因和治疗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与本院专家联系。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
品牌视频
医院荣誉
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
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
第二批山西省优秀专家
第二批山西省优秀专家
第三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
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科研成果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大楼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郭来旺院长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郭来旺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查房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查房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会诊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会诊
服务中心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电话咨询
QQ咨询 在线咨询
路线查询
24小时健康热线:0351-4174509
接诊时间早8:00-晚18:0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南路412号
互动关注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微信
扫描微信二维码 微信帐号:jkxlfs
医院地址:山西太原市建设南路412号(建设南路南十方街口)
医院电话:0351-4174509 传真:0351-4051165
手机/微信:15103416477(微信预约专家免挂号费30元)
官方微信: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公众微信二维码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专家咨询微信
网站首页 |  来院路线 |  医院介绍 |  先进技术 |  专家团队 |  医院新闻 |  专利推广 |  康复案例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2020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晋ICP备11002981号-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晋卫网复审【2014】第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