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龙蚂蚁丸治疗风湿30年 全国“七五”科技成果金奖 美国发明专利 第三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尤里卡世界发明金奖 山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免费咨询热线:0351-4174509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强直性脊柱炎>>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

青少年弯不了腰应警惕强直性脊柱炎

发布日期:15-08-11 10:11:40  点击次数:[]  来源: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

  阿光今年才20岁,近2年来,自己总感觉腰背直不起来,腰似乎有一些弯,有时还会痛,慢慢地觉得腰弯不下来,感觉腰部的脊椎好像连成一根了,腰部半截基本是直的,弯不下去,非常勉强地弯下去便会直不起来,而且腰每天都有酸痛。曾到多加医院就诊,经X线检查证实患了强直性脊柱炎。在这里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的专家提醒大家:青少年弯不了腰应警惕强直性脊柱炎。

青少年弯不了腰应警惕强直性脊柱炎

青少年弯不了腰应警惕强直性脊柱炎

  强直性脊柱炎是慢性、进行性、多发性的一种炎性疾病,主要累及骶髂关节、脊柱、脊柱骨软组织及四肢关节。病变常自骶髂关节开始,逐步向上蔓延至脊柱及脊旁软组织。强直性脊柱炎早期引起的腰背部疼痛和活动受限主要与局部炎症和肌肉痉挛有关,表现为腰背部、颈部疼痛,活动受限,弯腰困难。如未经正确诊断和治疗,疾病进一步发展,出现椎间盘纤维环和纤维环附近结缔组织的骨化,椎间关节和四肢关节滑膜的炎症和增生,最后引起脊柱的骨性强直或新骨形成,出现脊柱关节融合、强直,表现为腰椎侧弯、前凸和颈部活动受限显著,甚至腰部强直、弯不了腰等表现。

  强直性脊柱炎导致的功能障碍,对患者弯腰、扩胸及屈颈等运动都会造成极大的痛苦和困难。为了减轻和防止不良后果,患者除接受医生的各种检查和治疗外,应学会自我保护,如谨慎而长期地进行体位锻炼,最初应得到体疗医师的指导,目的是取得和维持脊柱的最好位置,增强椎旁肌肉力量和增加肺活量。强直性脊柱炎在休息时首要得是保持适当的体位,应睡硬板床,取仰卧位,避免促进屈曲畸形的体位。一旦病变上行侵犯上段胸椎及颈椎,则应停止使用枕头。凡能引起持续性疼痛的体力活动也应避免,定期测量身高,保持身高记录,是防止不易发现的早期脊柱弯曲的良好措施。

  中医旺龙蚂蚁丸 科学有效治强直性脊柱炎

  治疗风湿免疫性疾病的旺龙蚂蚁丸,是疗效确切的纯中药制剂药物。旺龙蚂蚁丸的组方是空前的,仅用15种纯天然绿色药材就完成了科学的配伍:棕褐沙林蚁(蚂蚁中的极品)、人参、制川乌、桂枝、透骨草、伸筋草、川桐皮、丹参、鸡血藤、蜈蚣、乌梢蛇、苍术、黄柏、薏苡仁、泽泻。其中棕褐沙林蚁、人参具有补肾健脾、通络止痛之功效;制川乌、桂枝、透骨草、伸筋草、川桐皮具有祛风散寒除湿、通络止痛之功效;丹参、鸡血藤、蜈蚣、乌梢蛇具有活血化淤、通络止痛之功效;苍术、黄柏、薏苡仁、泽泻具有祛湿消肿之功效。诸药配伍共奏补肾健脾、祛风除湿、活血通络之功效, 是治疗风湿类疾病的首选药物!

  以上就是关于青少年弯不了腰应警惕强直性脊柱炎的介绍,希望大家能多多的注意,青少年男性若出现持续性腰背隐痛伴有晨僵,活动受限或弯腰困难,应该考虑患强直性脊柱炎的可能,X线检查了解骶髂关节变化,极具诊断价值,若条件允许,可做CT或MRI检查,更有助于强直性脊柱炎的确诊。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在线咨询
品牌视频
医院荣誉
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
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
第二批山西省优秀专家
第二批山西省优秀专家
第三届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
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科研成果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大楼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郭来旺院长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郭来旺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查房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查房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会诊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会诊
服务中心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电话咨询
QQ咨询 在线咨询
路线查询
24小时健康热线:0351-4174509
接诊时间早8:00-晚18:0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南路412号
互动关注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微信
扫描微信二维码 微信帐号:jkxlfs
医院地址:山西太原市建设南路412号(建设南路南十方街口)
医院电话:0351-4174509 传真:0351-4051165
手机/微信:15103416477(微信预约专家免挂号费30元)
官方微信:微信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公众微信二维码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专家咨询微信
网站首页 |  来院路线 |  医院介绍 |  先进技术 |  专家团队 |  医院新闻 |  专利推广 |  康复案例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2020 山西晋康风湿病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晋ICP备11002981号-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晋卫网复审【2014】第0012号